,在所有游客都退園后,工作人員都檢查完畢后,盜竊者便開始偷盜故宮內的文物。
故宮盜竊案自1959年至今,一共發生了5起。
發生在1959年的第一起故宮失竊案又稱「寶首案」,至今都令人不敢忘,因為安保工作的失誤,險些釀成大禍,所幸最終犯罪嫌疑人被抓獲,寶物也都追了回來。
「寶首」盜竊案發生在1959年的8月16日,工作人員在做開園準備時,發現養生殿北邊的門玻璃碎了,于此同時殿內的文物也缺失了不少。
經警方的調查后, 確定金釵、佩刀以及8冊金頁被盜,于是便對犯罪嫌疑人展開了追捕。
3個月之后,20歲的學生武慶輝被逮捕歸案,文物被追回,「寶首」案就此偵破。
經過詳細的調查,被盜一案的具體原因終于有了結果, 武慶輝之所以能從故宮順利盜走文物,一共有2大原因。
第一是因為 故宮內的監控系統存有嚴重的缺陷,一旦遇上雨天便會失靈,而武慶輝盜竊的當天,北京正巧下雨,這為他的盜竊行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。
因為監控失靈,所以并沒有錄下武慶輝的面孔,警方在后續查案的過程中對嫌疑人無法進行準確的追蹤。
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安保人員的不作為,在盜竊當晚,其實就有安保發現了武慶輝的可疑行為,但因為這個保安年紀太大,且沒有受過系統的訓練,這才讓武慶輝跑掉了。
而 原本每30分鐘便有一次巡邏的規定,也因為年頭太長,而被廢掉了,在案發當晚,本該巡邏的保安都在打牌,這也為武慶輝的盜竊提供了有利條件。
在這件事發生后,故宮的安保遭到了質疑, 相關工作人員對內部的隱患也做出了一定的治理,也才有了5點就閉門的規定,所幸失竊的寶物最終都追了回來,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。
而參與這起盜竊案的主犯武慶輝,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, 最終被判處了無期徒刑。
誰把法律當兒戲,誰就必然亡于法律--拜倫
法律法規約束著人性的惡,世界也是因為法律法規的束縛,才會變得更加的井然有序,誰若是把法律當做兒戲,知法并犯法,勢必要遭受到觸犯法律底線后應有的制裁。
武慶輝在犯罪時年僅20歲,是他的貪念,將自己日后幾十年的大好人生,都葬送在了監獄中,生在法治社會的我們,千萬不能因一時的貪念而走上歧途,否則犧牲的就是自己的整個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