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「除了這些我無法釋懷,最重要的還是,那時候窮,家裡也沒什麼擺設,我拿20塊錢給他,叫他去買兩瓶花來家放著,他拿去買了一串豬大腸來家。他明明知道我不愛吃豬大腸,偏要說我喜歡吃。跟他,真的三觀不同,想不到一塊兒去,也沒什麼話可說,二十來年了,我們都沒同房過。」
我說,好像張叔叔還給你買項鍊啊,給你買衣服啊,你不感動?好歹也算是浪子回頭了吧。
「唉,心冷了,再也捂不熱了。當初我嫁給他,也不圖這些,現在給我搞這些,我不僅覺得沒意思,反而會增加對他的反感,完全提不起興趣來。現在女兒也大了,我就不用顧忌那麼多了,我還能活幾年?我不想剩下的日子這樣過下去了,我要透透氣,過過自己喜歡的生活,我有我的退休金,我也不怕活不成。」
面對陳阿姨的這種堅決,我有點不解,為什麼不早不晚,偏偏在這種時候,你也是50來歲的人了,要再嫁,還有必要嗎?或者說再嫁,容易嫁嗎?女兒也不希望你們分開吧。陳阿姨說:
「我以前沒想通,思想還是挺古板的。希望能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,我自己幸福不幸福不重要。但現在我想通了,我女兒長大了,也交男朋友了,很快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。」
「我希望,作為媽媽,我能給她樹立一個榜樣——不要在婚姻裡淪陷,如果你不開心,如果你感受不到愛,為什麼要一忍再忍?如果大家都一忍再忍,那我們的後代,也必然是這種性格,那我們活著,圖什麼呢?」
「你以為你忍受了這些不幸福,你就可以換來女兒的幸福,如果真的是這樣,那當然是值得的。可是,事實不是這樣的啊。女兒,她會在潛移默化的過程中受你的影響,你不幸福,很大程度上你的女兒也不會幸福。」
「以前我們太依靠男人了,覺得嫁個好人家,嫁個好男人,你就能幸福。